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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昕 见习记者 冯晓瑞)自制票价表,自立收费项目及标准,随意浮动价格……昨日,省物价局曝光了10辆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公路客运车辆。同时,从即日起全省将开展一次公路客运车辆明码标价专项整治。
据了解,近期,省物价局、西安市物价局会同省公安厅等对西安地区汽车客运站、公路客运车辆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一些公路客运汽车内所张贴明码标价弄虚作假,高于政府定价欺骗乘客,以及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抽查出有问题的车辆分别涉及西安、榆林、咸阳、铜川、商洛、安康等地。物价部门对这些车辆予以公开曝光。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为切实减轻群众出行成本,经研究,省物价局决定从即日起到2月1日,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立即开展一次公路客运车辆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规定,全省所有汽车站应在其营业大厅悬挂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收费公示牌,所有客运车辆必须在车厢内张贴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表。收费公示牌规格统一为90×120cm。客运车辆明码标价表(牌)内容包括:始发站、途经站、终点站、里程、旅客票价、客车类别,备注栏应写明:节假日浮动幅度及执行时间、优惠减免政策、行包运价、举报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如果市民发现有汽车站和车辆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作者:王昕 冯晓瑞